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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18-03-29 08:32:55 关注人数: 来源: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、发展改革委、民政厅(局)、教育厅(委、局)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卫生计生委、司法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、发展改革委、民政局、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卫生计生委、司法局:

  为做好“十三五”期间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工作,根据国务院印发的《“十三五”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》,中国残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司法部联合制定了《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中 国 残 联

  国家发展改革委

  民政部

  教育部

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

  国家卫生计生委

  司法部

  2016年10月12日

  

  

  

  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

  

  

  

  一、背景

  “十二五”期间,通过采取加强县级残疾人康复、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,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,推动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和法律救助工作站,推进基层残疾人康复、托养服务网络建设,探索残疾人健身体育服务模式和文化进社区等措施,基层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,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,越来越多的残疾人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。但是,残疾人服务供需矛盾仍较大,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比较薄弱,服务体系尚不健全,难以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特殊服务需求,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刻不容缓。

 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服务能力,确保残疾人实现小康,共享社会发展成果,依据《“十三五”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》,制定本方案。

  二、任务目标

  完善基层残疾人服务体系,推进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,构建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三级联动互补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,实现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。

  ——加强基层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,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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